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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大学院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考核办法

2022-11-30

 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完善院级单位管理体制,使院级单位真正成为富有生机活力的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建设主体,切实把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,充分发挥院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(以下简称院级教代会)在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中的作用,全面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水平,促进院级教代会制度建设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一、考核的原则

  院级教代会是各单位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、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院级教代会工作,按照《天津大学院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(暂行)》的要求,抓好教代会制度建设,本着有利于保障中心任务的完成,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,有利于民主监督的原则,将院级教代会工作融入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之中,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  二、组织与实施

  1.学校成立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院级教代会工作的考核,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,校工会负责人、教代会秘书和部分教代会执委为小组成员;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校工会。

  2.考核采取学校抽查与各院级单位之间互查的办法。

  3.每学期组织一次抽查,检查五分之一的院级单位;每两年安排一次互查;每届教代会任期内,集中组织一次全面考核,并评选院级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。

  三、考核的内容

  1.院级党政领导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情况

  ⑴ 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,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,定期听取教代会工作汇报;

  ⑵ 行政领导每年向教代会汇报一次本单位工作情况;

  ⑶ 工会、教代会负责人能够参加有关行政会议,在民主管理中发挥工会、教代会的作用;

  ⑷ 院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代会工作,协调处理教代会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,教代会制度发挥作用明显。

  2. 院级教代会召开、换届的情况

  ⑴ 教代会能够按时召开,按时换届;

  ⑵ 召开教代会的程序规范,内容全面;

  ⑶ 档案材料保存完整,包括从筹备到开会全过程的会议文件材料。

  3.落实院级教代会各项职权的情况

  ⑴ 教代会职权得到落实,尤其是本单位涉及广大教职工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,能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,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;

  ⑵ 本单位的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改革方案、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,能提交教代会讨论,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;

  ⑶ 每年组织一次对院级领导干部和本单位工作的民主测评。

  4.落实院级教代会意见和建议的情况

  ⑴ 教代会每年组织一次征集意见和建议的活动;

  ⑵ 代表提出的意见均有答复;

  ⑶ 合理化建议被党政及时采纳;

  ⑷ 提交、答复、办理过程有详细记录,材料保存完整。

  5.部门工会承担院级教代会工作机构的情况

  ⑴ 部门工会按时完成校院两级教代会布置的各项任务;

  ⑵ 主动配合院级教代会负责人做好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;

  ⑶ 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民主监督、院务公开、依法维权等专项活动,工作成效显著。

  6. 院级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情况

  ⑴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,内容齐全,形式新颖;

  ⑵ 结合院级教代会的阶段性任务,定期组织专题培训;

  ⑶ 培训内容符合院级教代会工作实际。

  四、实施步骤

  1.对院级教代会的考核按照自查、互查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进行;

  2. 院级单位要在接受考核前写出自评报告,对本单位教代会制度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查找问题,总结经验;

  3.学校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,听取院级单位党政领导的汇报,查阅院级教代会工作相关资料,召开院级教代会负责人和代表座谈会;

  4.对被考核单位的教代会工作做出综合评定;

  5.公布考核结果,通报表彰院级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。